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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消防维保 时间:2019-06-11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有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2.操作规程;3.值班员职责;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三、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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