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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系统维修公司分享消防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要求

    来源:  时间:2020-03-03 18:31:37

    消防系统维修公司分享消防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要求
    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²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²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此条文中“备用照明连续供电时间”并未像10.1.5条那样直接给出。
    消防系统维修公司了解到上述位置备用照明-少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180min,即:3h。
    3、系统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北京亿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消防工程维修安装服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自动喷洒系统维修、消火栓系统维修、气体灭火系统维修、消防泵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及技术服务。消防改造是消防工程的一部分,是现代建筑中不可缺少的一套安全防患系统,尤其是在高层建筑的室内基本设备中,常用于检测室内火警、自动灭火、协助人员疏散,为用户提供安全的居住及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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